关于制定函授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函授专业教学计划是函授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的依据。为了加强我校函授教育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函授专业教学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制订我校函授教学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函授教育要"参照全日制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毕业生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水平"的要求,制订函授专业教学计划,应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培养方案,针对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函授学习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订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二、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我校函授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政治、业务合格,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业务上要求学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 制订教学计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政治、业务双合格的原则
制订函授教学计划时,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安排必要的政治理论课程,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业务教育方面要严格要求,注重教学质量,切实达到各层次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2、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制订函授教育教学计划,在强调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要充分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要在教学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注意系统知识学习的同时,要注意实际应用,使学生既能打好理论基础,又能保证基本技能得到训练,使新的知识和昔日的经验紧密联系,把系统知识的获取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
3、 要适应当代科学发展趋势
在制订函授教学计划时,必须研究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分析科学技术发展和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对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掌握世界最新科学成果的创新人才。另一方面,现代科学已出现了综合发展的趋势,培养的人才只有本专业的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具备相关学科的知识,才能培养思路开阔,具有改革、开拓的能力和精神的人才。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应根据需要安排相关学科的课程。
4、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函授教育教学计划既要保证达到国家统一规格要求,又要有灵活性,即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对象因材施教。在具体安排上,各函授站针对学校提供的专业教学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方案报学校成人教育学院审批。
四、 教学计划的构成与原则安排
1、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1)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2)学习年限;(3)课程设置:(含课程核心内容介绍、课程类型(指属于公共课或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时分配、开课时间、实践教学环节安排等;(4)教学进程表;(5)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的比例、必修选修的安排等,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注明学位课程)。
2、学习年限的规定
本校函授教育实行学年制,专科起点本科学制不低于三年,专科学制不低于三年。
3、 教学时间的安排
理工、政法类的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理论教学总时数控制在1800-2000学时,实践教学时间一般安排10周左右;文科、经济、管理类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理论教学总时数控制在1400--1600学时,实践教学一般安排8周左右。函授教育每学年学习时间可按45
周安排,集中面授时间,一般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函授面授总学时数一般不应低于全日制同层次、同专业教学总时数的1/3,主干课程不低于40%,文科、管理类专科各专业均按500-700学时安排,理工类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均按600-800学时安排(包括集中答疑和考试时数)。
函授生自学时间约按面授时数的2倍安排。课程安排每学期一般不超过4门。
4、 课程设置和教学顺序
课程设置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实习和实践课、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五部分组成。
(1) 公共课
公共课是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共同要求开设的必要课程,一般有政治理论课、外语课等。我校函授教育开设的公共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含邓小平理论课程)、思想品德课程、大学语文课程、公共外语课程、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和生产劳动课程等。
(2)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掌握概念、强化应用为重点,其总学时与本校全日制同类专业相应课程的学时安排大体相同。
(3) 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直接地体现了培养目标的要求,是某一专业的中心课程,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或技艺性。其时数应不低于理论教学总时数的35%。
(4)选修课
选修课可分为二种: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指定选修课为必修课;任意选修课部分,学员可根据自己工作的兴趣和需要,任意选择一些课程。
各课程的教学顺序,要依据各个专业必需的学习年限,遵循教学内容循序渐进的原则来确定。在具体安排顺序时,既要考虑到学科自身的体系,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之间的相互关系。专升本专业最后一学期可不安排课程,
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实习和学位课程考试。
五、 审批程序与使用期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要在相关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的主持下,按照专业要求、组织有关教研室经过讨论、院长(主任)审核等程序拟定,然后报成人教育学院并经学校主管领导或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后下达实施。
已经审核执行的教学计划,必须相对稳定,各函授站及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确需修改和变动,有关函授站应报成人教育学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