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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了成人教育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养规格,使教师明确在承担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特制订本规范。
 

一、教师的职责和权利
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使用经系部和教研室确定的,成教人可的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教材进行教学。
2、负责本的函授课程的主讲、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出卷、改卷,并向成教院交学生成绩(包括平时、考试、总评)等理论教学工作;或负责函授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辅导、答疑、指导实验、实习、给出学生实践学习成绩,协助主讲教师编写实践教学辅导资料等实践教学工作。均要协助成教院组织实施的教学质量管理。
3、负责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负责与学生所在院系分管教学的同志交流教学信息,共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教师在教学中具有以下权利:
1、对所授课程的考核方式有建议权,并负责学生考核成绩的评定。
2、提出教改实验方案,并报成教院批准,实施效果好,则可获得成教院教学奖励。
3、对教学评估、评奖结果,教学事故认定等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
4、对成教院教学和管理提出改革建议。
 

二、教学纪律
教师在执行教学任务的过程中,要按照教学规律办事:
1、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停课或自行找人代课,特殊情况必须离岗者,要事先申报,由成教院领导审批,并备案。
2、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
3、授课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4、按要求完成各教学环节,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三、备课
1、应该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教案在教学进程中备查,教学结束后上交成教院存档;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教学进度计划表"应向学生公布。
2、应该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社会实际需要,掌握本学科的教学目的、教材体系和基本内容,明确本学科教学法的基本要求。
3、应该认真钻研和掌握教科书的全部内容及结构,分清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难点。
4、要了解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及先行课程的教学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先行课、后续课之间的衔接关系。
5、要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有关情况,合理组织教学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优化组合。精心挑选参考书,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6、根据需要,选择使用或开发制作课件,做好教具、演示实验等准备。
 

四、课堂教学
1、讲课要按教学大纲的规定,全面把握本课程的深度、广度。
2、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能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并注重介绍本学科的最新成果,不偏离教学大纲的要求。
3、积极开展双边活动,讲清教学内容中的重点、难点,既要重视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更要重视相关能力和人格的培养。
4、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与讲授方法,力求使教与学协调一致。
5、所有教师一律用普通话讲课,表达要准确、简练、生动,讲究板书艺术,衣着、仪容整洁大方。
6、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注意教学手段的更新。
 

五、习题课
1、习题课是帮助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的重要环节,应该列入课程进度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2、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改进学习方法。
3、应该配合课程讲授的要求,确定每次习题课或课堂讨论的内容,确定教学方法。
 

六、作业(含实验报告)
1、教师要按照教学计划对所任课程的要求明确提出作业的内容、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
2、学生作业原则上要全批全改,对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经成教院同意备案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3、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令其重做。
4、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做好书面记载,并按一定的比例记入学生本课程平时成绩内。
5、对迟交作业的学生应酌情扣分,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以缺作业论处。
 

七、实验操作课
1、任课教师应严格按实验大纲的要求组织实验教学,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教师应提前做好准备,并要求学生预习与按操作规范及安全规则进行实验。
3、教师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仪表和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4、对学生要严格考勤。
5、应根据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验报告的质量,综合评定学生实验课的成绩。
 

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社会调查报告)
1、教师应根据毕业实习要求和专业特点对学生毕业实习给予指导,并能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拟定选题工作,接受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
3、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一确定,未经成教院同意,不得更改。
4、对学生的科研方向、态度、方法及参阅文献、拟定论文提纲等均应予以认真指导。学生完成论文(设计)初稿后,要认真指导学生修改。
5、在指导方法上,应以启发引导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学生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
6、认真批阅论文,并组织学生参加院系组织的毕业论文答辩。
 

九、课程考核
1、成绩考核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累计达某门课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考前一周仍未交齐作业、实验报告,或多次不参加平时测验者,不能参加期末考核。
2、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按院系和成教学院的安排执行。
3、课程考试成绩一律实行百分制评定。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均进行考核,课程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考查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回答问题、作业、测验、实验等评定成绩。考试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实验操作等形式。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应根据期末占70%、平时占15%、期中占15%比例综合评定。
4、命题要严格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要求达到知识性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有机结合,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试卷题量与难度要求适中,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接触试题的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注意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6、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学生答卷,在该课程考试后一周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交成教院教学秘书,以备检查。
7、教师要坚持评分标准,不得以个人好恶随意增分或减分,成绩一经报送,未经组织复审,任何人不得更改,对考试作弊学生的试卷严格以"零"分记,并注以"作弊"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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