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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一、成绩考核是教学中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各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必须对考试科目、考试日程、监考人员等有关考试工作,进行组织安排、检查督促、认真落实。
二、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凡缺课累积达该门课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考前一周仍未交齐作业、实验报告或多次不参加平时测验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三、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复习,指导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提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前一律不出复习题,不得根据考题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
四、命题要严格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面要能反映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难易要适度,同时拟定同一水平且考试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的A、B两套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交成教学院,成教学院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本学期期末考试试题。接触试题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试题内容。试题应指定专人打印和保管。
五、精心印制试卷,凡因试卷有误或印刷不清而影响考试,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地点由成人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七、每个标准考场40人,监考人员至少2人,考生较多的考场相应增加监考人员,专业课考试由各院系按上述规定的数目指派监考人员;公共课的监考人员由成教学院统一安排。各院系指派的监考人员必须是教师编制人员。
八、监考人员要履行监考职责,认真遵守《成人教育监考守则》,必须填好《考试管理评估表》。
九、各院系应在考前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提高对学习和考试目的的认识,并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以及对考试作弊者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搞好复习考试和遵守考场纪律。
十、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学生答卷,在该课程考试一周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分析报告交成教院教学干事,由成教院学籍管理干事汇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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