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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院函授生作业管理办法

习题作业是引导和督促函授生按期完成自学计划的重要 环节,也是帮助函授生巩固和运用所学课程内容的具体措施, 必须认真做好。
 

一、函授生习题作业由任课教师编写在课程教学大纲及自学进度中。
 

二、函授生应按自学进度要求,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习题作业,不得互相抄袭。
 

三、函授生习题作业,由任课教师或函授站聘请辅导教师批改,并评定作业成绩,作业成绩占考试成绩的20%。
 

四、教师对函授生习题作业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批阅,应指出作业中的问题及改正的方法,对函授生作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应给以集中辅导、答疑。
 

五、习题作业的数量及要求,任课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要适量适度,使学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够独立完成。
 

六、作业要求用兰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潦草。用挂号信寄给函授站(点)或班主任,由函授站(点)或班主任统计后转交任课教师。
 

七、任课教师必须重视函授生平时自学中提出的"书面质疑",不论问题多少,一般应在接到质疑问题一周内作出答复。如果问题较多,书面难于答复,应及时通知函授生,在集中面授时给予辅导答疑。
 

八、函授生作业每学期寄(交)三次,冬季学期在3月15日,4月15日,5月15日前给班主任寄出(外地学生以当地邮戳为准),夏季学在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5日之前给班主任寄出;过期交纳的作业其本次作业按"零"分记。 
 

九、不交纳作业或作业交纳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学生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十、函授生作业应在首页写清楚课程名称、第几次、学生姓名、班号、学号、寄(交)班主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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