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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监考员由考评员和考务员担任,并佩带胸卡。
二、理论鉴定考场的考生座位要一人一桌间隔安排。技能鉴定考场的考生工位 要适当隔离。
三、考生参加操作技能鉴定时要按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配用劳保用品。
四、考生要服从监考员的安排和监督,尊重监考员。
五、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并对号就位。将准考证放
在桌面或工位上,以便查对。
六、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或交件退场。
七、考生理论考试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等)和操作技
能考核准许带的工具或通知要求携带的物品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 场。
八、考生答题除作图等必须用铅笔外,其它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
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 做任何标记,违者一律不给分。
九、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或考件分发错误或有严重缺陷等,可
举手向监考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
不准请人代考,不准抄袭、讨论、提示,不准传递、携带字条或交换试卷。操作技 能考核,不准指导、提示或替他人加工工件。
十一、考核中,考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时,要经监考员允许。
十二、因停电、设备本身故障或其他非本人造成的原因使考核中断时,考生应
及时向监考员报告。考生由此而耽误的时间,可通过延长考核时间予以补偿。
十三、鉴定终了时间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工件。考生交卷或交件后
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四、考生进行操作技能鉴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防设备和人
身事故的发生。要服从监考员的监督和指导,如不听劝阻,可贵令其退出考场。违 章操作损坏设备的,由本人赔偿经济损失。
十五、考生违反上述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分、试卷或
考件作废等处理。
十六、考试完毕,监考员填写考试记录。
十七、本规则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批准,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 心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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