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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2008年
秋季招生简章
华东理工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校之一。学校2008年秋季继续招收大专(含高职)起点的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的大专(简称高起专)学生。学校实行自主招生,自主考试,自主择优录取。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本科生须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组织的部分公共课统考,详见网上公布的网考委文件),颁发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华东理工大学毕业文凭(网络教育);达到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详见证书样张)。
一、招生对象: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含高职)以上毕业证书者可报考专升本;凡持有国民教育系列的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者可报考高起专。考生户口所在地不限。
二、学习年限:专升本、高起专(非艺术类)基本学习年限2.5年,学生可在2.5至5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调整学习年限,我校将即时按新规定执行)。
三、学习方式:网上自主学习、卫星直播授课、集中面授辅导、教师网络答疑、注重过程考核。
四、入学时间:每年分春季与秋季两次入学,本次秋季入学时间为2008年9月21日。
五、学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工科120元/学分,文科100元/学分。
六、学分: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专升本学分控制在84学分,高起专学分控制在82学分。
七、招生专业及入学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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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
招生专业 |
入学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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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自动化 |
英语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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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英语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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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英语 |
高等数学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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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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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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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方向) |
英语 |
大学语文 |
计算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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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专 |
行政管理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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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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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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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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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
英语 |
语文 |
数学 |
备注:
1.各专业的详细课程设置及学分数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ecustmde.com/bulletin/zhaosheng/zysz_2006724173119.htm
2.已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应用能力3级、或大学英语四级(≥395分)、大学英语六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者,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2008年9月21日前年满40周岁的本科和年满38周岁的专科考生可免“英语”科目入学考试,入学后英语课程可以按规定用非英语课程代修。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IT)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计算机基础”科目入学考试。
4.报读同等学历第二专业者,可免入学考试。
5.普通大专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各科成绩达70分以上者或平均成绩达75分以上者,可免试入学;免试生在报名时,须提交优秀生推荐表、成绩大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6.我院高起专毕业生报读专升本,学费免4学分(英语代修或英语免修生除外)。
7.入学考试的考前辅导采取网上模拟练习的方式,学生可点击主页“招生专区”中的“在线(模拟)考试”,输入模拟练习的帐号和密码(均为test)登录后,
点击“模拟试题”,选择相应的科目进行模拟练习。
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或在入学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方式:机考
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7月27日、2008年8月24日、2008年9月7日
入学考试地点: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竞先楼
九、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8月31日,每天8:30-17:30(双休日照常)
报名地点: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
交验证件:毕业证(历届)、学生证(应届)、身份证及国家考试合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报名照4张。
报名费: 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4元,每门课程考务费26元。收费一律出具有效财务凭证,报名后不退款。
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各教育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也可先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主页(www.ecustmde.com)网上报名,填写“网上报名表”,再到教育中心缴费、验证予以确认。
十、非学历教育:
免试入学。学生可以课程进修生身份选修我院已开设的学历教育中的课程,按修读学分收取学费,标准同学历教育;修完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成绩证明。有关非学历教育课程进修生相关政策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十一、重要提示:
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资料的收集和备案,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特别是已经持有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证件报名者,一经查出,一律开除学籍,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十二、证书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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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
联系电话:025-58371974
57065133
58370589
联系人:邵老师、
戴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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