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1、教务处负责学院教材及教参的采购、发放工作。教务处下设教材采购及库房管理两个岗位,具体负责教材征订计划的制定、采购、发放计划的制定及发放等工作,每学期开学向处长提交上学期教材订购数、发放数及剩余量,如果某种教材剩余量过大,需说明理由。统计教育部规划教材及本校教师自编教材的使用情况,并提交数据给处长。
2、 统筹院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工作,负责审定各系(室)选用的教材,做好本院教师主编教材的推荐、选用及优秀教材的评奖及参编教材的推荐、选用工作。
3、组织自编教材的评价及印刷工作,对于经专业人员评审优秀的自编教材,征得处长同意后组织联系正式出版工作。
4、组织各系部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定本系的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材研究、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教材征订的参考,加强对教材选用的协调工作。
5、向财务及各学生班级提供学生书本费结算数据,向财务提供各系教师领用教材及教参费用。
二、教材选用
1、要选用有影响、有针对性、适合我院使用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面向二十一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2、凡按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各门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应由各系教研室集体讨论、选订,以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
3、各系部的教师在教材征订工作过程中,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根据要求填写教务处提供的教材征订表。
4、选用或改用新教材,必须认真填写教务处提供的新教材审定表,说明选用、改用新教材的理由,并将教材审定表送交教务处审核。
5、我院教师参与编写教材,须经教务处同意。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用我院教师参与编写的教材。
三、教材的征订
1、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每学期发放教材完毕后进行盘库,核清教材的使用和库存数,做到账物相符,并为各系部订购教材提供尽可能完善的书目、订单等资料。负责教材订单的发放、审核、汇总、订购等工作。
2、每年五月、十一月根据教学计划预订下学期教材。
3、教材确定后,由系(室)填写教务处提供的教材征订单,一式二份,经系主任签字确认后送教务处教材管理部门。各系部不按征订时间预订的教材,应由系部负责。
4、各系部按教学计划选订的教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已购或计划购置的教材不得弃置不用。
5、教材的购置,一律由教务处统一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
6、本次订购的教材,原则上使用周期应满三年才能更换教材。
7、凡经系主任签字认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的教材,如在发放时提出教材不合,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签字单位负责。
8、凡未经系部主任同意更改教材,所引起的事故,由教材管理人员负责。
四、教材发放
1、教务处教材部门提供班级教材发放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给相应的班级,一份库房留存作为发放依据。
2、全院新教材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日。各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财务处交纳教材费,凭缴费单领书。学生在领取教材时一定要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清单,点清书的种数及每种书的数量,确认后签字。
3、任课教师用书,由系教学秘书统一领取,并将发放清单返回教务处。特殊情况下可对个人发放,教材版本和任课教师不变者,每两年配发一次教师用书。
4、凡领取的教材、讲义,如发现错装、缺页等应及时调换。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借口直接向学生推销、发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对于私自推销教材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