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学院首页>>网站首页

 >>处长工作职责 >>副处长工作职责   科产处主要职能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产业处是主管全院科技和产业工作的院行政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院科技与产业发展问题;研究确定全院         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院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院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院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全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         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院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         费”、院级科技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研究、拟定加强应用型技术研究开发的政策措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院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学         院发展科技计划。

   (六)强化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院外项目的合同签定、定期检查工作;         负责组织院级项目的鉴定工作。

   (七)参与研究全院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         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八)研究提出制定院科技政策的建议;归口管理全院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         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推动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牵头全院         科学普及工作,并负责相应的计划制定、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和政策引导工作。

   (九)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审核院各部门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负责院办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制订的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对口部门的联系与接待工作。

   (十二)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top             处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处政治思想、行政、业务以及业务技术的领导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院科学研究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费年度预算、分配工作;

     三、负责学院主办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活动,以及科学研究的技术管理、成果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四、负责各级科研项目立项的组织及审定准备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审定生产经营和发展方向;

     六、支持、协助企业的合法、有效生产经营活动,帮助其克服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排除对企业领导合         法行政管理、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干扰,积极促进企业转换机制;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top           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科研处

     (一)参与组织编制科研计划和经费预算分配工作、全院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和督         促各种科学研究计划的实施和检查;

     (二)负责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会的审查与申报工作,负责科学研究、技术交流等对外接待与联络工         作;

     (三)负责科技成果汇编、出版工作、做好科技保密工作;

     (四)负责总结推广科研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即使提出改进意见,供领导决策;

     (五)负责各科研课题的申请与上报工作;

     (六)负责横向课题的联系、洽谈和开发;

     (七)负责科产处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产业处

     (一)根据学校法人授权,负责组织考核企业经营及协议履行情况;

     (二)应全面掌握、了解企业运行状态,即时向上级汇报反映实际情况并表明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对企业领导人的考核,审核企业人员编制;

     (四)积极配合学院领导作好企业的年检、审计工作,对企业领导实行民主监督;不断加强政策、法规和         财务纪律教育,并逐步形成制度;

     (五)负责企业的改制;

     (六)负责学院科研成果的产业转化以及校办企业技术引进;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2005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处
建议用ie6.0以上,800*600分辨率全屏观看
联系Email:
webmaster@nj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