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系(部)、有关人员:
我院入选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培养期将于今年6月底结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8]1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培养对象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入选200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我院入选200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张小军(教务处)、汤立新(化工系)、魏龙(机械系)。
二、考核内容:
重点对照《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办法: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由学院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导与工作小组组织。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秀等次的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计划,基本达到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对基本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个人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培养对象,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考核为优秀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作为“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考核不合格的培养对象,将暂缓参加有关人才培养工程的推荐选拔。
四、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1、6月27日至7月4日,培养对象对照《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人选目标责任书》,对本人在培养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工作业绩、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填写《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见附件2,一份),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交所在系(部)鉴定审核意见后,于7月4日下班前将表格和材料送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至rsc@njcc.edu.cn。联系人:刘加勇,联系电话:57024651。
2、学院高层次人才建设领导与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培养对象自查结果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考核等级,形成培养、管理和考核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各校的考核工作进行抽查;为考核为优秀和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表
2- 2004年度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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