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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8-1学期形势政策课以撰写论文形式的考核办法
社科部根据形势政策课教学和批阅学生撰写的形势政策课论文的要求,现作以下规定:
1、形势政策课论文,最迟应在开课后第五周向学生公布考核要求和选题范围,以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去独立思考、查阅文献、社会调查、沟通交流。
2、形势政策课论文一般在课外完成,12月10日(周一)--12月14日(周五)交论文,必须交齐,过期不再收论文并按无成绩论。
3、形势政策课论文若不使用学院印刷的专用答题纸,则统一由学生自用印有学院名称的信纸。论文字迹必须清晰可阅。
4、每位学生在论文首页须醒目标明所在班级、姓名、学号,每个班按学生名册序号将论文交社科部办公室6416,班长(学习委/课代表)需同时附上交论文的学生名单,要特别注明未交论文的学生名单。联系电话58370539。
5、个别学生有漏写自己姓名的情况,故每位学生须在自己的论文首页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在阅卷过程中及时联系同班同学。
6、形势政策课论文的撰写,须按照通行论文格式,具备论文基本要素(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全文须手写,不得打印。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并具备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独立见解,字数在3000字以上。
7、形势政策课论文的撰写,须注明参考文献的具体出处,不得一字不改地以港台或外电的口吻撰文,不得未经自己认真思考就直接引用专家观点,并造成自己的见解与专家的高论“所见略同”的假象。
8、社科部凡发现论文在观点上存在严重的政治错误(如苟同“台独”言论),或发现在同班之内或邻班之间,若干学生论文系抄袭同一文献者,以0分论。必要时,将请所涉学生来社科部谈话,以弄清思想认识问题。
9、社科部凡发现论文选题系与形势政策不相关者,如“我对中国书法的看法”、“我对某某教师音乐课堂教学有感”之类,以不及格论。
10、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判分结果原则上不得高于80分(80分及以上应属极少数),经社科部确认属原创性、有自己独立见解,或在参考他人之说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撰写的能达到在公开刊物发表且预期不会发生版权纠纷者除外。判分结果大部分应介于70分左右,此点应向所有学生明示。
特别强调:
1、形势政策课授课选课须经社科部认可方能开讲,教师须有讲稿(还可附PPT),必要时须经试讲合格后方能开讲。每个单元授课结束时,须交讲稿给社科部作为教学文档之用。
2、每次授课时,须以班为单位登记到课学生人数,把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交报社科部,由社科部及时与相关系部沟通反映。
3、社科部凡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判分结果同上述第十条。
4、社科部将检查本部教师所有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考核要求及阅卷判分结果,以防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社科部
2007.10.6